经台湾主管部门批准取得在台定居资格的大陆居民,申请赴台湾定居。
1、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的申请人照片。
2、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不满16周岁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可交验居民户口簿,军人交验军人身份证明(军官证、士兵证、军校学员证)。提交上述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3、按规定留存或者核验指纹信息。
4、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军人,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其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件,但持“赴台批件”应邀赴台的除外。
5、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还应提交监护关系证明(出生证明、户口簿等),交验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须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交验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6、赴台定居的,交验定居类入台许可证明原件,提交复印件。
网上预约
公安出入境网上办事平台:
现场办理流程
受理 → 审核 → 审批签发 → 制证 → 发证
无锡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无锡市崇安区崇宁路56号
无锡市江阴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天安路3号
无锡市公安局新区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无锡市新区行政审批中心新区震泽路28号
无锡市宜兴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宜兴市东山西路19号
办理时限
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10个工作日;单独签注6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证件工本费:30元/本。一次签注20元,多次签注100元。